成分:金银花、黄芩、连翘。辅料为蔗糖、碳酸氢钠、酒石酸、甜菊糖苷、PEG、橘子香精。
性状:本品为淡黄至棕黄色的片,表面分布不规则白色斑点;味微甜、酸。
适应症: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发热,咳嗽,咽痛。
用法用量:口服。一次2片,200毫升热水冲服,一日3次
规格:每片重2.5克。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50269
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禁忌
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
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7.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3.本品只可水溶后服用,不可吞服。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儿童用药
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老年用药
药物相互作用
药物物理学
贮藏
密封,置阴凉(不超过20℃)干燥处。
包装
(1)口服固体聚丙烯瓶包装,每瓶12片,每盒1瓶。 (2)口服固体聚丙烯瓶包装,每瓶18片,每盒1瓶。 (3)聚酯/铝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,每盒18片。 (4)聚酯/铝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,每盒24片。
有效期
36个月。
执行标准
国家药品标准YBZ10352005-2010Z
生产单位
企业名称: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黑龙江省肇东市太平路34号
邮政编码:151100
电话号码:0455-7707777 0455-7709999
传真号码:0455-7708888
注册地址:黑龙江省肇东市正阳大街1166号
网 址:http://www.fuhegroup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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