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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冒安片

成分:倒扣草、水杨梅、地胆草、佛手、千里光、野菊花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辅料为淀粉、硬脂酸镁。

性状: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黑褐色,味苦。

适应症: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,鼻塞,咳嗽,咽喉痛。

用法用量:口服。一次4片,一日3次。

规格:每基片重0.3克(含对乙酰氨基酚65毫克、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、咖啡因1毫克)。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73226

不良反应

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
禁忌

​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

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

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

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
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
5.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8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
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儿童用药

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老年用药

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

药物相互作用

​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 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物理学

贮藏

密封。

包装

铝塑包装,每板12片,每盒3板。

有效期

暂定18个月

执行标准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-B-2810-97-1

生产单位

企业名称: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黑龙江省肇东市太平路34号

邮政编码:151100

电话号码:0455-7707777  0455-7709999

传真号码:0455-7708888

注册地址:黑龙江省肇东市正阳大街116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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